为强化落实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推行“三三”工作责任制。
“三三”工作责任制,即从集团公司党委、二级企业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等“三个层面”,分别建立“三张工作责任清单”,围绕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研究、检查考评、述职汇报、学习培训、相关活动和基层党支部班子设置、会议活动、台账管理、党员管理等方面,梳理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动作”,并明确标准要求、时间节点、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参加人员,为各级党组织明明白白抓党建提供了清晰的标准和遵循,推动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任务传导更到位、抓手更具体、落实更有章法。
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落实责任清单,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加以细化,使每个量化的指标、每项定性的要求,覆盖到所有基层党组织,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按照“四同步”“四对接”的要求,将责任清单的落实与推进企业经营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为进一步推动“三张清单”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还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开展半年度、全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集团公司党委将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