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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31

根据国务院“两稳一保”专项督查第三督查组指示精神和《全省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公开晾晒工作方案》要求,米兰(中国)-米兰(中国)认真推进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截至6月14日,集团公司应减租金3967万元,涉及承租户295户;已减租金3967万元,已减租295户,100%完成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其中,小微企业应减房租3672万元,涉及承租户229户,已减租金3672万元,已减租229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295万元,涉及承租户66户,已减租金295万元,已减租66户。

一、上级政策链接

1.《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http://gzw.zj.gov.cn/art/2022/4/19/art_1229430811_24694.html

2.《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http://gzw.zj.gov.cn/art/2022/5/6/art_1229430811_25053.html

二、本级减租实施细则

1.《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关于做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旅投资管〔2022〕5号)/CateDetail.aspx?CatID=43&cid=39230

三、本级减租流程

(一)组建专班。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要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集团公司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实施方案,督导各级企业推进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4月7日完成)

(二)摸底收集。摸清集团内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方的)相关基本情况,形成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两个清单。(4月22日完成)

(三)公开告知。根据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 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企业房租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4月27日完成)

(四)全面受理。受理承租方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现场申报、信函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5月底完成主体工作)

(五)各级审批。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各二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统一制定房租减免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主体、流程、时限。(5月底完成主体工作)

(六)积极反馈。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根据审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同时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对存在特殊情况的承租方或实际经营承租方,启用一企一策的方案进行解释和沟通。(5月底完成主体工作)

(七)统计存档。对于企业房租减免情况应逐笔记录,统一汇总,建立档案,形成底表。(计划6月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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